关于开展“我与十七大”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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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3

关于开展“我与十七大”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全省教育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此,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我与十七大’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辽委高[2007]22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新校区建设发展、两校区科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深化国际化办学特色、巩固评建成果等实际,现就征文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二、征文内容要密切联系自身实际,从作者个人或家庭、身边群体的角度,反映自己学习十七大精神的体会,反映对十七大的认识,包括对会议重要意义的认识,对胡锦涛同志工作报告内容及会议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内容的认识、理解和感受,表达内心真实、真切、真挚的思想感情。征文内容要力求以小见大,从小事切入,从小处着眼,切忌大而不当,空洞空泛。

    三、征文字数不宜过多,原则上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征文范围为我院的广大师生员工。

    五、征文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所投稿件请用电子文档发送。应征稿件末尾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学校、院系或部门、班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所发送的电子邮件的标题应为“**学校***(人名)稿件”字样。文稿接收信箱:dawaizhengwen@126.com;联系电话:0411-86113399(宣传部办公室)。

    六、征文结束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进行表彰。

    “我与十七大”主题征文活动是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系列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征文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征文活动中来,在参与征文活动中深化对十七大精神的理解,增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大连外国语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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