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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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1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部署精神,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成长,进一步调动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理论研究、理论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省社科联决定开展 2007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重点参照《 2007 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 1 )进行 申报,课题名称可以自定。 2007 年度立项课题为 300 项。

2 .本次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一年内完成,即从课题立项批准之日起到下年同日期内止结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006 年省社科联立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次立项课题。

3 .申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 1 项以上条件,方可进行申报:

①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验收结项;

②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被市级以上政府决策部门采纳(包括部分采纳);

③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3 篇以上文章。

4 .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

二、立项审批和优秀课题奖励资助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课题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和本人。本立项课题采取以奖代投方式,即立项时无资金资助,结项时,经学科专家组评审为一、二、三等奖的,省社科联给予适当奖励。

三、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 2007 年 11 月 10 日止。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①《申报表》(一式 4 份);

②《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 4 份);

课题申报相关材料可从办公系统下载,《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印制一律使用 A4 纸。

附件:

1 2007 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 2007 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表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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