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安全生产月及卫生防疫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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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8

    6月2日上午,学院分别召开了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落实< 辽宁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意见>》及辽宁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的会议。院领导张守鹏副院长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后勤管理处于东洋处长主持。

    会上,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张胜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辽宁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意见》、辽宁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于东洋同志分别部署了《关于在全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学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指出:为落实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学院成立了以分管院长张守鹏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将分为:传达学习,宣传发动;确定重点,自查检查;整改提高,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自6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活动自6月1日至6月16日结束。

    会议期间,张守鹏院副长结合学院开展的两项活动分别做了动员讲话。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会议上,张副院长强调了四点:一、在全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明确这是全国性的活动,并指出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二、要以兄弟院校建设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为戒,保证校舍安全,确保师生安全,给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学习环境;三、在全院范围内加强安全性教育,注意施工安全,做好防火工作;四、学院各部门领导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组织落实好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做好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张守鹏副院长提出了四点:一、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这项工作要常抓不懈;二、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把进货渠道关,因为这是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大事;三、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防止食物中毒,二是要卫生达标;四、对承包食堂、对外租赁食堂,要严把水源、进货渠道、操作流程等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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